15所高校音乐与舞蹈类专业在山东省联考
1月7日,山东师范大学发布15高校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方案,宣布山东师范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音乐与舞蹈类专业2019年面向山东考生实行联考,成绩共享,统一划定合格线。
面向山东考生实行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的15所高校分别为:山东师范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湖南师范大学、上海师范大学、西北师范大学、辽宁师范大学、吉林师范大学、贵州师范大学、重庆师范大学、赣南师范大学、曲阜师范大学、青岛大学、青岛科技大学、烟台大学、鲁东大学。
其中,音乐类专业包含音乐学、音乐表演、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专业,统一按音乐类组织考试,分初选、复试两个阶段。 舞蹈类专业(不含体育舞蹈、健美操专业方向)包含舞蹈学、舞蹈表演、舞蹈编导三个专业,统一按舞蹈类组织考试,分初选、复试两个阶段。 音乐类专业和舞蹈类专业,考生不得兼报。
初选采取网上报名上传视频、集中评审的办法。考生登录联考平台注册报名,按指定要求自行录制视频并完成视频文件上传。初选只进行筛选,成绩不计入复试。按照不超过音乐类(分艺术文、艺术理)、舞蹈类(分男、女)招生计划总数的6倍分别确定复试考生资格,2019年1月25日前后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复试名单。
网上报名将于1月9日正式开始,截止时间为1月14日,报名时间为每天9点到18点。报名网址将于1月9日之前公布。
复试为现场测试。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,须在指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缴费,缴费时间为 1月26日—1月30日下午 5 点,并按要求到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(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)参加现场测试。音乐类、舞蹈类复试内容及要求分别按公布的《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平台复试说明》《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舞蹈类专业联考平台复试说明》执行。
联考平台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统一排序,按照不超过音乐类(分艺术文、艺术理)、舞蹈类(分男、女)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分别划定音乐类(分艺术文、艺术理)和舞蹈类(分男、女)专业的合格线。各联考高校共享合格成绩,认可符合本校招考要求的合格考生成绩。
面向山东考生实行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的15所高校分别为:山东师范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湖南师范大学、上海师范大学、西北师范大学、辽宁师范大学、吉林师范大学、贵州师范大学、重庆师范大学、赣南师范大学、曲阜师范大学、青岛大学、青岛科技大学、烟台大学、鲁东大学。
其中,音乐类专业包含音乐学、音乐表演、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专业,统一按音乐类组织考试,分初选、复试两个阶段。 舞蹈类专业(不含体育舞蹈、健美操专业方向)包含舞蹈学、舞蹈表演、舞蹈编导三个专业,统一按舞蹈类组织考试,分初选、复试两个阶段。 音乐类专业和舞蹈类专业,考生不得兼报。
初选采取网上报名上传视频、集中评审的办法。考生登录联考平台注册报名,按指定要求自行录制视频并完成视频文件上传。初选只进行筛选,成绩不计入复试。按照不超过音乐类(分艺术文、艺术理)、舞蹈类(分男、女)招生计划总数的6倍分别确定复试考生资格,2019年1月25日前后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复试名单。
网上报名将于1月9日正式开始,截止时间为1月14日,报名时间为每天9点到18点。报名网址将于1月9日之前公布。
复试为现场测试。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,须在指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缴费,缴费时间为 1月26日—1月30日下午 5 点,并按要求到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(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)参加现场测试。音乐类、舞蹈类复试内容及要求分别按公布的《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平台复试说明》《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舞蹈类专业联考平台复试说明》执行。
联考平台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统一排序,按照不超过音乐类(分艺术文、艺术理)、舞蹈类(分男、女)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分别划定音乐类(分艺术文、艺术理)和舞蹈类(分男、女)专业的合格线。各联考高校共享合格成绩,认可符合本校招考要求的合格考生成绩。